《關于公布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定政發字〔2023〕15號)于2023年9月27日由市政府印發。現就相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省委十屆三次全會及省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對全市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
二、主要內容
本次清理范圍包括市政府、各鄉鎮街道、市政府各部門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制定的現行有效的全部規范性文件。通過清理,共保留現行有效政府規范性文件31件,失效政府規范性文件4件,形成了現行有效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和失效政府規范性文件目錄,并以市政府公告向社會發布。
三、出臺意義
通過規范性文件清理,全面匯總梳理我市規范性文件情況,明確規范性文件效力,確保規范性文件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適應我市推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要求,同時,為社會公眾檢索查找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判斷文件效力提供便利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