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施方案(2022-2025年)》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此件公開發布)
為貫徹落實《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行動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政辦〔2021〕154號),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行動目標
到2025年,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經常性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比大于21%,全市護理、康復、養老、育幼、家政等相關專業在校生規模比2020年增加550人以上;每千人口擁有職業(助理)醫師3.5人、注冊護士3.8人、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5500個;建成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員專業照護為主的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60%以上的鄉鎮(街道)建設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100%,農村互助性養老覆蓋100%以上的行政村,城市老年助餐、居家照護服務逐步覆蓋50%以上社區;每萬人口接受公共文化設施服務1.1萬次;人均體育場地面積2.31平方米。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公益性基礎性服務供給
1. 強化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兼顧財政承受能力,適時對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進行動態調整。以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為依據,加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以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義務教育優質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樣化為抓手,著力提升優質教育供給能力和保障水平。改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擴大城鎮學校學位供給,中軍帳小學、大渡河初級中學、丁村初級中學、臺頭村小學、中古村中心幼兒園等教學樓項目建成投用。推進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為載體的基層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做細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提升簽約服務質量。人民醫院北院區、中醫院發熱門診、叮嚀店中心衛生院、清風店中心衛生院等項目建成投用。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體系,不斷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加大公共文化產品有效供給,讓文化更貼近于民、更加惠民。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建設和運營,提高基層公共體育服務供給能力。以舉辦北京冬奧會為契機,繼續推進“健康河北歡樂冰雪”系列活動,創新群眾性冰雪運動推廣普及模式,持續推進冰雪運動進校園,農村學校輪滑鞋配備,全力推動群眾性冰雪運動向縱深發展。健全全民健身場地設施,完成河北省第七屆園林博覽會地市級展園及配套設施項目、五館一中心項目建設。爭取大道觀周邊環境整治、漢文化苑、南城門遺址公園、王灝莊園保護利用等文化項目開工建設。加強社會福利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兜底保障能力。
2. 增加普惠性生活服務供給。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領域,積極謀劃建設養老和托育項目,解決職工的后顧之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引入社會力量發展質量有保障、價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務。加強普惠性生活服務機構(網點)建設,納入新建、改建居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規劃予以統籌。支持城市利用社會力量發展托育服務設施和普惠性幼兒園建設。因地制宜制定社區普惠性生活服務機構(網點)認定。謀劃建設號頭莊民族事務中心老年公寓、李親顧養老公寓二期項目、叮嚀店民族事務中心北院老年公寓樓二期項目,推進勁松養老康復中心等建設項目竣工投用。
3. 大力發展社區便民服務。統籌城市生活服務網點建設改造,推動公共服務機構、便民服務設施、商業服務網點輻射所有城鄉社區,推進社區物業延伸發展基礎性、嵌入式服務。支持養老機構連鎖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或設立“家庭養老床位”,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與老年人家庭建立簽約服務。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在相關職能部門指導下發展老年供餐、定期尋訪、居家照護等服務。推動構建一刻鐘便民生活圈,統籌城鎮蔬菜、肉食、糧油等生活服務網點建設,擴大網點規模,完善網點布局、業態結構和服務功能。探索社區服務設施“一點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務能力。探索建立物業生活服務“好差評”評價機制和質量認證機制。
(二)加快補齊服務場地設施短板
4. 推動社區基礎服務設施達標。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中,要統籌各類生活性服務設施功能配置和布局,合理預留建設空間。結合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區建設補短板,建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統籌設置幼兒園、托育點、養老服務設施、衛生服務中心(站)、微型消防站、體育健身設施、家政服務點、維修點、便利店、菜店以及公共閱讀點等。開展社區公共服務設施面積條件達標監測評價。
5. 完善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服務設施。推進城鄉公共服務設施和公共空間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在提供數字化智能化服務的同時,保留必要的傳統服務方式。推進老年人居家適老化改造,促進老年教育與文化健身、娛樂科普融合。加強校外活動場所、社區兒童之家建設,發展家庭托育點。加快無障礙環境建設和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
6. 強化服務設施建設運營保障。充分發揮中央預算內投資的引導作用,嚴格落實配套資金及設施運營保障資金,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補建社區“一老一小”、公共衛生、全民健身等服務設施,可依法依規適當放寬用地和容積率限制。支持利用各類房屋和設施用于養老、托育等服務,并適當放寬租賃期限。推廣政府無償或低價提供場地設施,市場主體微利運營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務成本。
(三)加強服務標準品牌質量建設
7. 加快構建行業性標桿化服務標準。落實與生活性服務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相配套的地方標準執行工作,樹立一批標桿化服務典型。以養老、育幼、體育、家政、社區服務為重點,培育一批誠信經營、優質服務的示范企業。探索開展生活性服務業質量監測工作,引導生活性服務行業開展質量認證。
8. 創建生活性服務業品牌。健全以產品、企業、區域品牌為支撐的品牌體系,推動在養老、育幼、文化、旅游、體育、家政等領域走集團化、品牌化發展道路,培育一批帶動性強的生活性服務業龍頭企業,打造若干特色鮮明的定州品牌。以多形式、多渠道加強定州服務品牌推介,叫響“中山好嫂子”等一批服務品牌,不斷提升我市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認可度。
(四)強化高質量人力資源支撐
9. 完善產教融合人才培養模式。支持生活性服務業企業深化產教融合,鼓勵定州技師學院、職教中心、定州衛校等院校對接支柱產業、新興產業和特色產業和企業,以產業+專業形式聯合辦學,興建實習實訓基地,開展師資培訓,積極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打造人才培養、科學研究、技術創新、企業服務、學生創業等功能于一體的示范性人才培養實體。加快養老、托育、家政等相關專業緊缺人才培養。支持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醫護、家政、托育等基本公共服務相關學科專業,加強從業人員定崗培訓、定向培養和遠程教育培訓,擴大專業服務和管理人才培養規模。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培養計劃,繼續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全科醫護、特崗計劃教師、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等工作。完善基層人員工資待遇、醫療保險及養老保障等激勵政策,鼓勵和引導教師、醫護人員等扎根基層。
10.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建立“工學一體化”培訓體系,積極推進汽車、焦化行業企業與相關院校聯合,打造一批高質量的職業技能培訓基地。加強對從業人員崗前、在崗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對符合條件取得職業技能等證書的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提升補貼。組織引導發動廣大婦女參加家政技能培訓,面向北京、天津等大中城市輸送家政服務人員,提升婦女就業增收能力。對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殘疾人等重點群體開展免費技能培訓,開展免費培訓期間,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
11. 暢通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通道。推動養老、托育、家政、體育健身企業員工制轉型。鼓勵相關專業學生在獲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服務類職業技能等證書。放寬農村轉移就業勞動力、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標準,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規定落實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關心關愛從業人員,保障合法權益,宣傳激勵優秀典型。
(五)推動生活性服務業多種形式發展
12. 加快線上線下融合發展。大力發展“互聯網+生活性服務業”,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拓展新型服務應用。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積極拓展在線技能培訓、數字健康、數字文化場館、虛擬景區、虛擬養老院、在線健身、智慧社區等新型服務應用。加強線上線下融合互動,完善智能取餐柜、智能快遞柜、智能自助服務等終端布局,通過預約服務、無接觸服務、沉浸式體驗等擴大優質服務覆蓋面,發展智慧生活服務新產業、新業態。
13. 推動服務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和系統對接,推進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與各部門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探索建立信息資源共享績效評價制度,優先推進旅游、體育、家政等領域公共數據開放。面向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分領域探索建設服務質量用戶評價分享平臺,降低服務供需信息不對稱情形,實現服務精準供給。通過政企合作等途徑,建設面向生活性服務業重點應用場景的數字化、智能化基礎設施,打造城市社區智慧生活支撐平臺。
(六)培育強大市場激活消費需求
14. 因地制宜優化生活性服務業功能布局。健全城鄉服務對接機制,推進城鄉教育信息化建設,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為鄉村學校提供“同步課堂”,推進公共教育服務優質均衡發展。依托市級醫院組建市域醫聯體,配足配齊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和設備,完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基本醫療服務。
15. 推進服務業態融合創新。在生活性服務業各領域,縱深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新醫養結合模式,健全醫療與養老機構深度合作、相互延伸機制。促進“體育+健康”服務發展,構建體育健身、醫療保健融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務模式。推進文化、體育、休閑與旅游深度融合,推動紅色旅游、工業旅游、鄉村旅游等業態高質量發展。促進“服務+制造”融合創新,加強物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虛擬現實等在健康、養老、托育、文化、旅游、體育等領域應用,發展健康設備、活動裝備、健身器材、文創產品、康復輔助器械設計制造,實現服務需求和產品創新相互促進。
16. 促進城市生活服務品質提升。開展高品質生活城鎮建設行動,推出一批有代表性的服務場景和示范項目,加強城市特色商業街區、旅游休閑街區和商圈建設,集成文化娛樂、旅游休閑、體育健身、餐飲住宿、生活便利服務,打造綜合服務載體。
17. 激活市鄉生活服務消費。加快貫通市、鄉、村三級電子商務服務和快遞物流配送等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大力推進電商、快遞進農村。加快農村生活服務網絡建設,支持便民服務企業在縣城建設服務綜合體,在鄉鎮設置服務門店,在行政村設置服務網點。在公共文化服務相對薄弱的農村經常性開展文化、電影、體育、義診等下鄉活動。
18. 開展生活服務消費促進行動。建設互聯網醫院,積極推進電子處方流轉、藥品網絡銷售等服務,建設24小時“網訂店送”藥房。建設“智慧城市”服務平臺,構建定州文化旅游云。鼓勵農產品批發市場及社區商店、菜市場與市內外電商零售平臺合作,開展送貨上門、智能自提等新業務。發展有機綠色農產品“個性化”網絡定制,培樹一批“互聯網+農產品”出村進城銷售。
(七)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
19. 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將生活性服務業相關審批事項納入綜合受理窗口,并組織部門編制完善相關政務服務事項的辦事指南,簡化審批程序,優化辦理流程,并向社會公開。鼓勵生活性服務企業實現服務品牌化、連鎖化運營,推廣實施“一照多址”注冊登記。
20. 積極有序擴大對外開放。推動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市場準入負面清單落地實施,持續放寬市場準入,有序推進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相關業務開放。積極舉辦和參與對外招商活動,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發展生活性服務業。
21. 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生活性服務機構質量安全、運營秩序、從業人員的監管。創新監管方式,加強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和信息共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全面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河北),依法公開服務機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送至“信用河北”網站,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22. 加強權益保障。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產權和合法權益,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嚴厲打擊不正當競爭行為,從嚴治理平臺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壟斷行為以及醫療、藥品、保健食品等方面的虛假廣告,依法查處預付消費、“跑路坑民”等違法行為和非法集資案件。
(八)完善支持政策
23. 落實財稅政策和投資支持。加大財政投入,統籌各類資源支持生活性服務業發展,嚴格落實財稅支持政策,安排的相關財政資金要優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務業。對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全額免征土地復墾費、土地閑置費、耕地開墾費、不動產登記費和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對營利性養老機構建設減半收取以上費用。依法對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按政策規定免征增值稅等。對員工制養老、托育服務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及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員工制企業按規定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對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務設施項目,依法合規納入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范圍。
24.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等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務業企業在內的涉農領域、小微企業、民營企業發展。引導商業銀行擴大信用貸款、增加首貸戶,推廣“信易貸”,使資金更多流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引導金融機構開發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向生活性服務機構提供增信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生活性服務業保險產品和服務創新。
25. 完善價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與政府綜合投入水平銜接配套,合理制定基礎性公共服務價格標準。充分考慮群眾可承受度以及相關機構運營成本,加強對普惠性生活服務的價格指導。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業服務用地等開展養老、托育等普惠性生活服務,對利用存量建筑興辦國家支持產業、行業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務的,可享受5年內不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的過渡期支持政策。對社區辦公用房、活動用房、居家養老服務備用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社區服務設施,可因地制宜優化辦理消防驗收備案手續。
26. 增強市場主體抗風險能力。將生活性服務業納入全市公共安全重點保障范圍,健全重大疫情、災難、事故等應急救助機制。對提供群眾急需普惠性生活服務的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及時建立綠色通道,強化應急物資供應保障,落實租金減免、運營補貼、稅費減免、融資服務等必要幫扶措施。鼓勵發展適應疫情常態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務新業態。
三、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力量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各級要將推動生活性服務業補短板上水平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各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目標任務,完善行業政策、標準和規范,認真組織實施。
(二)壓實各級主體責任。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編制生活性服務業發展行動計劃,研究制定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地見效。
(三)加強統計監測評價。完善生活性服務業統計分類標準,探索逐步建立統計監測制度,建立常態化運行監測機制和多方參與評價機制,定期向社會發布相關信息。
(四)強化輿論宣傳引導。各部門要廣泛宣傳動員,加強輿論引導,做好政策解讀,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宣傳推廣新做法、新經驗、新機制,為生活性服務業發展營造良好氛圍。
附件: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表
附件
重點任務及責任分工表
序號 |
重點任務 |
責任單位 |
1 |
強化基本公共服務 |
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文廣旅局、衛健局、殘聯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 |
擴大普惠性生活服務供給 |
發改局、民政局、衛健局、審批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3 |
大力發展社區便民服務 |
民政局、住建局、商務局、衛健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4 |
推動社區基礎服務設施達標 |
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衛健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5 |
完善老年人、兒童和殘疾人服務設施 |
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局、住建局、審批局、婦聯、殘聯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6 |
強化服務設施建設運營保障 |
發改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民政局、衛健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7 |
加快構建行業性標準化服務標準 |
市場監管局、民政局、衛健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8 |
創建生活性服務業品牌 |
人社局、民政局、衛健局、文廣旅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婦聯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9 |
完善產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 |
發改局、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0 |
開展大規模職業技能培訓 |
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局、商務局、工會、婦聯、殘聯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1 |
暢通從業人員職業發展通道 |
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局、人社局、商務局、文廣旅局、工會、婦聯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2 |
加快線上線下融合發展 |
教育局、民政局、衛健局、科技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3 |
推動服務數據互聯互通 |
審批局、網信辦、民政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4 |
因地制宜優化生活性服務業功能布局 |
發改局、教育局、衛健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5 |
推進服務業態融合創新 |
科技局、民政局 、衛健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6 |
促進城市生活服務品質提升 |
自然資源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7 |
激活市鄉生活服務消費 |
商務局、文廣旅局、衛健局、郵政公司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8 |
開展生活服務消費促進行動 |
商務局、文廣旅局、農業農村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19 |
提升政務服務便利化水平 |
審批局、衛健局、民政局、文廣旅局、商務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0 |
積極有序擴大對外開放 |
發改局、商務局、教育局、衛健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1 |
完善監督檢查機制 |
市場監管局、審批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2 |
加強權益保障 |
市場監管局、公安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3 |
落實財稅優惠和支持政策 |
財政局、人社局、發改局、稅務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4 |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
金融監管局、人行定州支行、銀保監辦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5 |
完善價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 |
發改局、自然資源局、應急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6 |
增強市場主體抗風險能力 |
應急局、科技局、發改局、商務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7 |
加強組織領導 |
發改局、民政局、衛健局、商務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8 |
加強統計檢測評價 |
統計局、民政局、衛健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29 |
強化輿論宣傳領導 |
宣傳部、發改局、民政局、衛健局、商務局、文廣旅局等部職責分工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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