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行政審批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定州市行政審批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一年來,我局始終堅持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作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重要舉措,作為深入推行政務公開,轉變部門職能,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服務型政府的重要內容,創新工作,扎實推進,在深化公開內容、完善各項制度、規范公開形式、加強基礎性建設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一)重視程度顯著提高。將抓好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工作開展的重要舉措。一是領導重視。審批局領導多次就做好信息公開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就推進信息公開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周密安排。結合定州實際,及時安排部署。三是協調聯動。各科室對信息公開工作高度重視,有效保證了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工作機制逐步完善。一是主動參加市政府組織舉辦的信息公開工作培訓交流會議,工作人員的整體業務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二是深入開展機關標準化建設,進一步理順了信息公開的受理、答復、審核簽批、保密審查、上網發布等工作流程,提高了信息公開的時效性、規范性,實現了信息公開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三是建立并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工作制度,按月統計,逐季通報,高效運轉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網絡體系初步形成。
(三)信息質量持續提升。根據上級要求,我局對已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嚴格審查,對已上傳但不屬于公開事項的有關內容予以清除,確保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合法有效。結合政府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近年來出臺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審核。
(四)公開渠道不斷拓展。在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的基礎上,開展日常督促檢查工作,特別是重點領域的信息一定要公開及時、準確;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明白紙等多種形式,提高政府信息的社會關注度。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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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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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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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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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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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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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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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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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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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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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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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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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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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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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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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決定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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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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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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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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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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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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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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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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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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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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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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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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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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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決定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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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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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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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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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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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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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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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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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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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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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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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項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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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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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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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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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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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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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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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項目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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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總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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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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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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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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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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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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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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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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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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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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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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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公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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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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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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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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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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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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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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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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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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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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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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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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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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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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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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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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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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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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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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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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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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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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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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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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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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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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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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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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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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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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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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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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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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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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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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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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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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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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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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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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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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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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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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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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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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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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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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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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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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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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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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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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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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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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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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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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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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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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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議后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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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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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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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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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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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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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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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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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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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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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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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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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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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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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近年來,我局不斷改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逐步進入常態化、規范化的軌道,但與《條例》和上級要求,與群眾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信息公開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對認真貫徹《條例》的認識及業務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開渠道、方式和范圍還需進一步拓寬,在滿足公眾獲知信息的需求性上還需下功夫。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我局將繼續按照中央、省工作要點總體要求,進一步按照工作安排和任務分工,加強工作培訓,有針對性的抓好落實。
(一)規范公開程序。完善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在遵循保密法的前提下,自信息形成之時即明確標注“是否公開”、“公開時限”等,做好源頭認定和審核把關。
(二)加強學習培訓。對信息公開工作人員進行培訓,改變信息公開“形式多,實質少;結果多,過程少;原則多,具體少”的“三多三少”局面,使信息公開真正成為打造透明、廉潔政府的重要手段。
(三)創新公開方式。采取更加符合傳播規律的信息發布方式,根據公眾的關注情況,對政府信息進行梳理、整合,采用數字、圖表等方式,使信息更加直觀、易查。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