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街道),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為高起點謀劃、高質量發展氫能產業,推動我市現代能源經濟實現綠色化、智能化改造,探索先進儲能、氫能等商業化路徑,推動加氫設施建設,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以新發展理念為主要內容的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對河北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搶抓氫能產業快速發展戰略機遇期,大力發展綠色能源經濟,加快布局先導產業,把發展氫能作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引領工程,推動我市氫能產業高端化高質量發展,為新舊動能轉換提供新的戰略引擎。
(二)發展目標
充分發揮我市工業副產氫的綜合優勢,鼓勵氫能企業圍繞制氫、儲氫、運氫、加氫、氫燃料電池、電解水制氫、二氧化碳捕集及二氧化碳加氫、氫能多領域應用,推動氫能產業科技成果落地轉化,補全補足補強氫產業鏈條。積極探索解決儲氫、運氫問題,配套建設制氫工廠和加氫站,降低用氫成本,鼓勵氫能在公共交通、倉儲物流、公務用車等領域開展示范運營,規劃建設氫能產業研發、生產、示范中心,力爭將我市打造成國內一流的氫能產業原料供應基地和新標桿氫能示范城市。
二、重點任務
(一)為氫能發展營造良好外部環境
1. 加強規劃引領。加強頂層設計,準確把握國內外氫能產業發展趨勢,遵循新能源產業發展規律,借鑒發達地區先進經驗,依照我市產業基礎,高起點、高標準編制全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構建氫能產業集聚布局體系。(市發改局負責)
2. 加大招商引資。以項目帶動為抓手,加大服務企業、服務項目力度。遵循市場導向,以引進氫能產業龍頭企業為目標,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提升招商的專業化、精準化水平,重點圍繞制氫、儲氫、運氫、加氫產業基礎設施、創新平臺、氫能示范與推廣、氫能產業關鍵零部件制造等領域,著力引進國內外技術先進、實力較強的領軍企業落戶我市,對新設立的企業正式投產后,單個項目實際完成生產性設備投資額300萬元以上,單個企業最高補助50萬元。(市發改局、市經濟開發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
3. 推動項目落地。對列入規劃擬建設的加氫(合建)站項目立項、報建、施工、驗收投產及運營等環節,按照《定州市加氫(合建)站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分工,做好加氫站日常運營安全管理和監督管理,為已開工的重大氫能項目做好服務。加快氫燃料電池公交車推廣進程,依托河北長安、長安客車兩家整車生產重點企業,推動氫能源汽車整車規模化發展,引導關鍵零部件產業集聚,打造河北先進的氫能源汽車產業集群。(市城管局、市發改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二)加快氫能基礎設施建設和氫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1. 規劃布局加氫基礎設施建設。科學規劃氫能基礎設施布局,積極引導帶動金融機構和社會資本參與氫能基礎設施建設。編制加氫站規劃,加快加氫站建設,滿足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需求。探索加氫、加油、加氣綜合建設模式,鼓勵加油(氣、醇)站與加氫站合建。(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
2. 擴大公共服務及其他領域氫能源汽車應用規模。落實定州市氫能產業發展規劃,以氫能源公交車為示范,大力推進氫能源汽車在出租、環衛、物流等領域的應用。2021年起,全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車、出租車、市政、通勤、物流等車輛鼓勵使用氫能源汽車。設置氫能源汽車排放檢測綠色通道,允許大型氫能源客車使用公交車道,提高氫能源汽車在市場上的占有率,不斷提高消費者購買氫源汽車的積極性。(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城管局負責)
(三)加快氫能源研發和創新能力建設
1. 加強氫能科技研發能力。圍繞氫能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建設一批工業企業技術中心、企業技術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發中心和重點實驗室。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在前沿技術領域開展合作研究,加強產學研合作。積極引導企業參與制氫、儲氫、運氫、加氫設備、氫燃料電池整車、氫分布式能源技術、加氫站等行業標準的制定。(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
2. 支持傳統企業科技創新。鼓勵我市工業副產氫企業科技創新,引領氫提純技術和氫能產業發展,大力支持燃料電池系統及核心部件技術攻關、工程研究和產品開發,同時推動氫燃料電池裝備制造業發展。(市科技局、市發改局負責)
三、扶持政策
(一)對購買氫能源汽車給予補貼。在中央財政補貼的基礎上,對購買定州市擁有氫燃料電池汽車生產資質企業生產的氫燃料電池客車、物流車進行補貼,補貼標準按照《定州市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實施方案》中的有關規定和標準給予補貼。(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對加氫站建設運營給予補貼。加快加氫站建設,每座新建加氫站(氫氣加注能力不低于500公斤/天)按照《定州市加氫(合建)站管理實施意見(試行)》規定,驗收合格并正常運營之后,給予500萬元補貼。根據加氫站年度累計加氫量給予銷售補貼,且銷售價格不高于40元/千克的加氫站,給予每千克10元,最高 50萬元的運營補貼。(市城管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支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鼓勵副產氫的工業企業投資建設氫氣分離、收集、提純、對投入資金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支持引進國內外氫能源企業創建平臺,對氫能源領域新認定的河北省級創新平臺,優先申請河北省級產業創新平臺資金。對國家級創新平臺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政策支持。(市發改局、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鼓勵企業研發新產品。對我市汽車制造企業自主研發氫燃料電池汽車并列入《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的產品,每種產品進行一次性研發補貼10萬元。(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負責)
(五)支持企業開展重大科技攻關。每年優先安排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資金,對氫能源核心關鍵技術研發取得重大攻關成果的項目予以資金支持。獲得重大突破并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該產品形成開票銷售后一次性獎勵20萬元。(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財政局、市科技局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按照定州市氫能產業“十四五”發展規劃,市發改局等各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負責編制全市氫能產業總體規劃、制定出臺扶持政策、做好氫能項目落地、協調部門解決相關問題等事宜。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及相關任務分工,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氫能產業發展。
(二)完善政策。市科技局、財政局聯合制定并落實《定州市氫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和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財政補貼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市發改局落實《定州市加氫(合建)站管理實施意見》(試行)等相關政策文件。對列入規劃的加氫站,按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優先安排項目建設用地。爭取將加氫站列入河北省戰略新興特色優勢產業目錄,享受大數據、新能源產業優惠電價。
(三)引進人才。鼓勵支持企業引進氫能產業人才。對在我市氫能企業全職工作的本科生(雙一流大學)、碩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技師,連續三年給予最高每人每年1.2萬元生活津貼補助。完善對氫能產業人才的公共服務,開辟氫能產業人才子女入學綠色通道。
以上各條措施與我市已出臺的相關政策有重復的,以本措施為準。如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調整,以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為準。本措施由市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