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大鹿莊鄉人民政府
行政執法規范用語指引
為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執法行為,實現文明執法,保障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特制定本行政執法用語規范指引。上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本系統執法用語作出規范的,從其規定,本指引包括行政檢查、行政強制與證據保全、行政處罰三部分。
一、行政檢查
(一)執法預備事項
1、表明身份。你好,“我是XX單位執法人員XX,執法證號XX,這是我的執法證件(出示證件)。”
2、告知執法檢查事項。“按照檢查工作計劃安排(或因群眾舉報),我們將對你(單位)的XX情況進行調查(檢查),請予以配合”;“根據法律規定,你有義務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檢查)。我們將依法對詢問和檢查情況制作筆錄,請你注意陳述的真實性”。
3、告知權利。“如果你(單位)認為在場的執法人員與你(單位)有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的,你有權申請回避”。
(二)現場執法檢查
1、要求對方介紹情況。示例:“請介紹一下你單位關于本次執法檢查內容開展的相關工作情況。執法檢查中,我們將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和要求,確保本次執法檢查透明、規范、合法、公正”。
2、要求對方提供有關資料時,應清楚告知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所要檢查的資料名稱。示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X法》第XXX條規定,請你提供XX證照(執照、許可證、資質證書、人員證件及其他有關文件等資料),對涉及你單位商業秘密的,我們將依法為你單位保密,請予配合”。
3、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應要求當事人簽字確認。示例:“這是《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請仔細核對,如無誤,請在此處簽字確認”。如遇到當事人有不識字或其他閱讀障礙時,應當場將《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內容宣讀給當事人聽,并注明情況。如果沒有異議,請當事人捺印。如遇當事人拒絕在有關執法文書上簽字,應告知拒絕簽字后果,并注明情況。示例:“請你在文書上簽字,如果你拒絕簽字,我們將記錄在案,并依法處理”。
4、發現違法行為或者隱患,可以當場糾正的,應當予以當場糾正。示例:“現在請按照規定將xx人員聚集場所的消防通道打開”。
5、當事人妨礙公務時,應告知對方不得妨礙公務,并告知具體法律后果。示例:“請保持冷靜!我們是XXX鄉執法人員,正在依法執行公務,請你予以配合,如果你(單位)繼續拒絕我們監督檢查的,根據《XXX法》第XXX條,我們有權對你單位處以XXXX的罰款”。如果有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應告知當事人法律后果。示例:“若你繼續以威脅方法阻礙我們執法,將有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涉嫌妨害公務罪,會受到刑事處罰”。
(三)檢查后程序。
1、如發現的問題需整改,應向被檢查人(單位)說明,示例;“對你檢查后發現了x項違法行為,我單位現依法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現場送達《貴令改正通知書》),你(單位)應當按照《責令改正通知書》上的時限要求依法進行整改。請你(單位負責人)確認,如無異議,請簽字”。
2、決定對違法行為適用簡易程序并當場收繳罰款時,應準確無誤地告知繳納罰款的依據和具體數額,并當場向當事人開繳由省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示例:“這是您的票據,請核對”。(注: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決定當場處罰的,需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和依據,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制作決定書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此部分內容可參考第三部分行政處罰。)
二、行政強制與證據保全
1、根據情況,需要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場告知當事人采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示例:“經檢查,你(單位)有XXX現狀(違法行為),違反了《XXXX》第X條第X款(項)規定,根據《XXXX》第X條第X款(項)的規定,我單位現決定采取XX強制措施,在此期問,你(單位)不得銷售、轉移、損毀、隱醫上述財物”:“XX同志(職務),這是我們制作的《查封(扣押)通知書》與《財物清單》”。
2、查封、扣押涉案物品時,應當會同當事人對擬查封物品的具體情況認真清點核實和確認。示例:“按照《查封(扣押)通知書》與《財物清單》的內容,請仔細清點核實和確認。核對無誤,請你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
3、當事人對行政強制措施有爭議時,應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救濟權利。示例:“如果你對我單位查封扣押決定有異議,請你在接到《查封扣押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XXX人民政府或者XXX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XXX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問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因案情重大、復雜,需要依法延長查封扣押期限的,應告知當事人并說明理由,制作《延長查封扣押期限決定書》并送達當事人。
5、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示例:“為查清XX事實,XXX為有關證據,我們將依法對XXX物品進行登記保存,請予以配合。這是《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及《財物清單》, 請仔細核對,如無誤,請在此處簽字”。
三、行政處罰
1、調查取證時,調取原始憑證有困難的,可以調取復印件,并要求出具證據的單位或個人簽名或者蓋章。示例:“你好,為了查清Xx案情,需調取xx文件,這是xx文件的復印件,請你核對后注明“此件與原件核對一致”,并在此處簽名(或蓋章)”。
采取抽樣取證的,應仔細核對,并要求被抽樣取證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名,制作《抽樣取證記錄》。示例:“你好,依據《XX法》第XX條規定,我們對你單位的XXXX進行抽樣取證。這是《抽樣取證記錄》,請你核對后,在此處簽名”。
2、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前,應向當事人告知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依據、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以及當事人享有的陳述和申辯權利等。示例:“現查明,你(單位)存在XXX行為,違反了《XXXX》第X條第X款(項)規定,根據《XXXX》第X條第X款(項)的規定,我單位擬作出XX的行政處罰。這是《行政處罰告知書》 (或《聽證告知書》),請你簽收,如果你沒有閱讀能力,我們可以向您宣讀。”
3、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的,應制作《陳述申辯筆錄》, 要求當事人簽字確認。示例:“我們就XX一案聽取了你(單位)的陳述申辯,這是《陳述申辯筆錄》, 請仔細核對,如無誤,請在此處簽字”。
4、符合聽證程序的,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示例:“如果你對我單位擬作出的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請你在接到本告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我單位提出聽證申請,逾期不提出申請的,視為放棄聽證權利”。
5、行政處罰決定作出之后,應向當事人告知違法事實、處罰依據、處罰決定和依法享有的救濟權利,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達人。示例:“經查實,你(單位)有XXX行為,違反了《XXXX》第X條第X款(項)規定,根據《XXXX》第X條第X款(項)的規定,我單位現作出XXX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行政處罰決定書》, 請你在《送達回證》上簽字確認”。
6、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有爭議時,應告知權利救濟途徑。示例:“如果你對我單位本次行政處罰決定有異議,請你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XXX人民政府或者XX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XXX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7、當事人要求減免處罰時,應說明無法滿足對方要求的原因。示例:“對不起,我們這是按XXXX的規定處理,我們無權對你的違法行為減免處罰,請你諒解”。
8、當事人拒收《行政處罰決定書》時,應明確告知拒絕簽字后果。示例:“XX同志(職務),由于您拒絕簽收《行政處罰決定書》,現在,我們按有關規定將文書留置送達,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
9、依法作出行政決定后,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訴訟,也不履行有關行政處罰決定,應催告當事人履行并送達《催告通知書》,告知履行內容、期限和后果。示例:“我單位于XXXX年XX月XX日對你(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你(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也未按規定履行,現向你(單位)進行催告,請你(單位)立即履行XXXX行政決定,如你(單位)不履行,我單位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